深圳大学艺术系音乐类专业设置及校考考试内容

作者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1-30 下午 05:14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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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、美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:素描、色彩(水彩、水粉均可)。

  2、音乐学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进行。

    初试: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(自选)。 

    复试:(1)主科:自选声乐或器乐的考生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;

       (2)副科:声乐为主者,器乐演奏曲目1--2首;器乐为主者,声乐演唱曲1--2首。

       (3)视唱练耳

     注:考试期间伴奏自备。

  3、表演(影视戏剧)专业考试分初试、二试、三试进行。

    初试:朗诵:诗歌、散文、寓言、小说片断任选一篇,材料自选;表演:根据主考教师命题编演集体小品。

    二试:声乐:自选歌曲;形体:自选舞蹈;表演:命题小品。

    三试:声乐: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;形体:主考教师测试;表演:命题小品;口试:根据主考教师指定的内容进行简单讲述。

  注:声乐、舞蹈考试自备伴奏带。

  4、表演(舞蹈)专业:

    初试:1、自选舞蹈片断;2、基本功;3、即兴舞蹈。

    复试:1、编舞(根据主考教师所给音乐自己命题编舞);2、口试。

     注:自备随身听(可放录音磁带)

  5、表演(学前教育)专业:

  具体考试内容请打咨询电话:0755-265351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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